lucy1668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午 9:45
所有的知识都源自于比较,法学领域尤然!借由锲而不舍的比较法研究,继受法才能掌握法治制度的精髓,逐步在本土生根。翻译经典法学著作,聚沙成塔,可谓其中的重中之重,但旷日废时,加上体制差异、文化隔阂和专业门坎,知易行难。非有深厚的专业功力和坚定的恒心毅力,闭关数年,难以成就一部兼具“信、雅、达”的法学经典翻译著作。当然,翻译素材的选择,是经典翻译的前提条件。
欣见程捷博士受笔者启发,持之以恒翻译Beulke和Swoboda合著《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终于问世。就掌握德国刑事诉讼法的体系性知识而言,这本教科书可谓最佳素材:它是德国最畅销的刑事诉讼法教科书,以其系统性、全面性和深度性而闻名,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掌握德国刑事诉讼法的便捷管道。它的写作风格化繁为简,浅显易懂,且辅以实例说明,把抽象、深奥的法律变成具体、生动的图像;它的叙述面向也兼具立法、学说与实务的重要与最新发展,协助读者理解德国刑事诉讼法领域的法律原则与实践应用,值得大力推荐。
在当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作为“宪法的测震仪”,可谓“应用之宪法”,尤其是宪法基本权保障,刑事诉讼法相较于其他法领域,具有更紧密的关连性,这也造就了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及领域特性。这令人想起冈田朝太郎在百年前的真知灼见,在此引述,与译者及读者共勉:“一国司法制度之良否,关系于实体法(刑法、民法)者半,关系于形式法(民、刑诉讼法)者亦半。法国学者有言曰:‘实体法不完备,良民不至于受害。’诉讼法不完备,良民必受其害。故学者常谓,刑诉为最危险之法律。…中国不欲改良司法制度则已,如欲改良,则编制法及诉讼法,尤先务也!”(冈田朝太郎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演词)。
林钰雄
2023年12月25日于台北
薄逸克与斯沃博达合著的这本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精炼、清晰且成功地介绍了当今颇为复杂的德国刑事诉讼法典,尤值称道的是本书清晰的结构与友好的文风。本书在详尽阐述德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原理,尤其是重要程序原则的同时,对日益重要且深刻影响德国刑事程序的欧洲法知识(欧洲人权公约以及欧盟基本权)也不缺笔墨。具至各程序参与人有关之内容,辩护人(及其可能的刑事可罚性)一章堪称亮点,此不令人意外,作者薄逸克正是这一领域公认的权威学者。本书系统且令人信服地描述了刑事程序各具体阶段的样貌,还详尽介绍了在德国司法实务和国家考试中颇为重要的证据禁止问题。总之,本教科书囊括了所有理解德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知识,可谓伴随教学与实务独一无二的著作,相信本书会为中国的比较法研究提供宝贵基础。
——〔德〕赫尔穆特·查致格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语区刑事法学者联合会执行会长)
译者序
程捷
德国法素以体系严密与学理精妙著称于世,近三十年来,我国在民法、刑法乃至民事诉讼法等重要的部门法领域,参酌德国法文献已蔚然成风。
此一景象之背后,既有中国学术精英对逻辑力量、智识乐趣之追求,亦有中国法治日益注重法律技术之需求。
何况在国际交融的时代,观察别人便是考察自己,德国法资源应能为考察本国制度联系提供更加系统的维度。
在德国法学文献中,法学教科书又占据着主流位置。不同于国内多数法学教科书仍停留于介绍基本法律内容的阶段,德国法学教科书除了对法律条分缕析外,更通过法教义学重新建构出整部法律的一般原则与理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为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指引。
所以,德国的法学教科书不仅是德国学者展现理论自洽的媒介,也有防止立法恣意与司法擅断的法治功能。
翻译德国法学教科书,最能通盘了解其知识结构、学说全貌与实务发展。
举凡重要部门法领域,如今均有若干本德国教科书作为重要参考文献。
然刑事诉讼法领域,迄今唯有一本德国刑诉法教科书被译成中文。亦即,由德国刑事法大儒克劳斯·罗科信(Claus Roxin)教授所著,并由中国台湾地区学者吴丽琪女士所译的《刑事诉讼法》(第24版)。
该书虽于2003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但其德文底本(第24版)却在德国出版于1995年。译者目光所及,目前大多数国内刑事诉讼法学文献在引证德国法作为论据时,仍在引用这本早已不足反映当今德国法实况的教科书。
伟大的罗科信教授想必当年也无法料定2009年刑事程序协商会正式入法并于2013年被宣告合宪,更无法预判已有一百多年传统的德国刑诉法典如何在欧盟刑事法整合、数字化技术无远弗届的今天调适腾挪。
另外,该教科书囿于作者研究兴趣而在内容上有所取舍,且其德语原文学究味浓厚,外加吴丽琪女士因系中国台湾地区学者,翻译时难以照顾大陆法律用语之习惯,致使阅读体验颇觉晦涩,易滋生误解。
至于其他有关德国刑诉法的中文译著,皆译自德国学者用英文撰写之论文集或讲座课件,其体系性、准确性与及时性或有不足。
如今呈现于读者面前的这本书是第一本由中国大陆学者独立翻译的德国刑诉法教科书。
翻译本书的念头发想于2015年译者以访问学者身份公派留学于德国慕尼黑大学期间。当年,译者因熟读台湾大学林钰雄教授的两卷本《刑事诉讼法》教科书而于法教义学方面受益甚多,对林书中引用率颇高的维尔纳·薄逸克(Werner Beulke)教授所著的这本教科书印象深刻。
多年的好友,现执教于台北大学法学院的王士帆教授也曾在译者赴德之前极力推荐该书作为学习理解德国刑诉法的不二选择。
译者于留德期间也观察到,无论是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还是其他大学法学院的刑诉法课程,教授们在第一节课均首推薄逸克教授的这本教科书作为学生阅读的参考文献(德国大学法学院没有官方统一指定教科书之说)。
同时,本书不仅是各刑诉法评注、教授资格论文以及学术文章无法绕开的文献,更是最受德国大学生青睐的刑诉法教科书!自1994年面世以来,本书以几乎每两年再版一次的频率冠居同类教科书之首(截至2023年已更新至第16版),亦足证其成功。
在译者阅读完本书并比较其他德国刑诉法教科书后,决意不揣浅陋而译介此书之原因有三:
其一,由于本书的目标读者是德国法学院的学生,故每章均以案例提问方式切入,知识点分布巨细靡遗,并以两种字体区分重点与延展内容,便于不同需求之读者量身选择,于理论抽象或规范复杂处,迭配以判例或知识图表辅助澄清,这种颇为友好的撰写方式同样适合原本不熟悉德国法的中国读者。
其二,对于争议问题(例如非法定之证据使用禁止、协商后放弃救济审之合法性等),本书对不同的实务见解与学说抱持开放吸纳的态度,脚注足以覆盖所有最新且重要的德国法文献,作者在详尽介绍通说的同时,也每每提出异于通说的“正确且有力”之见解,方便中国读者把握某一议题的德国学术全景。
其三,本书较好地描绘了德国刑诉法的实务面貌,作者在拓展相关法律问题时,对德国司法实务挣脱立法的现象也不惜笔墨,其中的正反经验或能引起中国读者几多共鸣与反思。
译者起初认为留德时间稍裕,自信对大陆法系刑事诉讼原理知之较稔,预计本书最多一年便能译成,其间甚至婉拒朋友协力合作的好意,执意单打独斗,以求译法与文风的前后统一。
哪想艰难之处远超出当初的预期与能力,相较于近年来德国刑诉法的学理发展与实务变迁,译者留德前对德国法的了解实属皮毛,整个翻译过程如同“一山翻过一山拦”。
译者曾为厘清相近概念(例如VE、V-Leute、Informanten)的困惑,详读文献到天明;也曾为揣摩或许普通德国人都不宜辨明的用语差别(例如zureichend,ausreichend和hinreichend),斟酌沉吟至暗夜;甚至因坚守原意与照顾习惯之两难(例如Vernehmung des Zeugen要不要迁就中文习惯翻译成询问证人的问题),数度谋定又推翻,或许这也算“求仁得仁”。
2016年回国后诸事所羁,翻译进度一拖再拖,本书德语底本竟已从最初翻译的第13版更新至第16版,尤其是从第14版起,薄逸克教授之高徒,现任教德国波鸿鲁尔大学法学院的萨比娜·斯沃博达(Sabine Swoboda)教授成为本书的续写者以后年春专心对照本书第15版全盘重译,如今才终偿夙愿。
留学德国期间令译者印象深刻的是,法学院学生们上课必携带法条,课堂上随着教授的提示,他们会迅速查阅对应条文辅助理解,而聚焦成文法开展教义学上的讨论也是德国鉴定式案例教学的特色。
本书作者薄逸克教授同样也是德国刑事法案例教学的大师级人物,其所撰写的三卷本《刑事法案例研习》(Klausurenkurs Ⅰ, Ⅱ, Ⅲ)被德国学生誉为“薄逸克三部曲”。注重言必有据,强调精准的风格也贯穿于本教科书之中,对某个论断经常会精确引用某条某款某句之前半句或后半句为据,甚至还要连同其他条款一并得出。
这种严谨至极的思考习惯,或许也是德国法教义学昌盛的法文化基础。近一百七十年的法典化发展,德国刑诉法条文结构极其繁复,苟无一本法条方便对照查阅,对希望精准理解德国制度的读者或许较为困难。
译者囿于精力所限,暂时无法重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全文,幸好该法已有多个中文译本出版,其中个人最为推荐的版本当系元照出版公司2016年出版的《德国刑事诉讼法》(连孟琦译)。
然这些中译本法典均以2016年之前的德国刑诉法条文为底本,故译者选译了2017年以来所有被修正的德国刑事诉讼法典条文(截至2022年年底),作为本书附录,以飨读者。
2016年春季,在即将结束慕尼黑大学访学回国前的两周,译者向合作导师赫尔穆特·查致格(Helmut Satzger)教授表达希望前往帕绍拜会他的老师薄逸克教授的愿望。
当薄逸克教授接到查致格教授的邮件后,立即邀请译者前往帕绍餐叙。当时的薄逸克教授虽年过七旬,却精神矍铄,步履矫健,言谈间慈眉善目,极具涵养。
他听闻翻译计划后颇感喜悦,并希望译者尽可能选择最新版作为底本。嗣后,在北大出版社与德国C.F.Müller出版社的相关版权事宜中,薄逸克教授屡次居间协调,助力甚多。对于译者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每能迅速给予极其详尽的邮件回复,令人倍感幸运与感动。
薄逸克教授曾于2016年、2017年和2019年共三次到访北京参加学术活动并举行讲座。即便在过去的疫情三年,他也多次以线上会议的方式参与中德学术交流。
他对中国历史与当今发展的钦佩溢于言表,犹记译者陪同他登临慕田峪长城时,他真诚地说道:“Herr CHENG,你有一个伟大的祖国!”
时历数年,此情此景,犹如昨日,附记于此,以供纪念。
除了薄逸克教授,在德期间,合作导师查致格教授自然是为译者答疑解惑最多的人,况且,没有他当年的接纳,译者也没有机会前往德国访学,甚至难以决心学习德语,故译者感念他为本作品提供的“不可想象其不存在”之作用。
台北大学王士帆教授始终关心本书的翻译进程,并为许多制度概念的中文处理提供了宝贵建议,上述附录的法条中也收录了他2021年发表于《法令月刊》中的十几个与科技侦查相关的条文译本,对他一路无私的鼓励与帮助不胜感激。
2015年盛夏,适逢北大江溯兄到访慕尼黑,译者尽地主之谊陪其游览宝马博物馆之际,小憩间聊及翻译本书之念想,他当即坚定鼓励,回国后便热心联系北京大学出版社敲定出版计划,如今欣逢其在北京大学出版社策划“德国刑事法译丛”之大业,并将本书收入其中,由衷感谢他的付出。
2021年12月底,本书还有幸获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在此对项目匿名评审专家的肯定与支持深表谢忱。
目 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导论、刑事程序之目的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原则
第三章 法院的组织和管辖
第四章 法官绝对回避和申请法官回避
第五章 检察官
第六章 警察:检察官的辅助者
第七章 被追诉人、对其之讯问(原理)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 禁止性讯问方法
第九章 辩护人
第十章 证据
第十一章 羁押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基本权干预)
第十三章 诉讼要件
第十四章 诉讼行为
第十五章 侦查程序
第十六章 基于裁量性理由的程序终止
第十七章 强制起诉程序
第十八章 中间程序
第十九章 第一审庭审活动的准备与进行
第二十章 法庭证据调查(一般原则)
第二十一章 法庭证据调查的直接性
第二十二章 庭审活动中的证据申请
第二十三章 证据使用禁止
第二十四章 判决的作成与效力
第二十五章 诉讼中的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章 特别程序
第二十七章 救济审总论
第二十八章 事实审上诉
第二十九章 法律审上诉
第三十章 抗告
第三十一章 再审
第三十二章 自诉程序、附加控诉程序和附带民事程序以及被害人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章 诉讼费用
第三十四章 刑事诉讼案例研习指导
参考文献(缩写表)
附录:2017年以来《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条文选译
中德词条对照索引
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
薄逸克与斯沃博达合著之经典刑事诉讼法教科书
维尔纳·薄逸克教授所著的《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是德国影响力最大的教科书。而且这本教科书在我国大陆以外的东亚地区也已成为经典,一个典型例证是,但凡台湾地区留德学者之文献,几乎无一篇不引用这本教科书者。本书涵盖刑事诉讼法的总论和分论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包括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以及管辖、诉讼主体、回避、刑事追诉专门机关职权、被告人基本权利、辩护、证据法制度和原理、证据排除法则、强制措施尤其是羁押、诉讼要件和诉讼行为等全面的基本制度和理论范畴。在总论部分涉及到了许多中国刑事诉讼法尚属研究空白,甚至完全未知的领域,例如刑事诉讼行为理论,诉讼客体理论、自主性证据禁止理论等。其研究方法更是从德国盛行的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入手,即每一个理论议题都不脱离法条的解释技术。在分论部分则包括侦查程序、起诉和不起诉、中间程序、一审普通程序、上诉审程序、法律审程序以及判决和裁定、上诉和抗告、和解程序、附带程序、诉讼费用等。其特点在于,该书并不停留于法条或制度介绍,而是深入规范之中,完整解释了德国刑事诉讼法的设计逻辑和适用技术,对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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