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下午 13:48

今天和大家聊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1、核查股东出资期限: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最长五年(包括增资时的出资期限),但老公司5年的起算点

不是24年7月1日,而是过渡期满的次日:27年7月1日,意味着至迟到2032年6月30日出资期限届满

若有限公司原章程出资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应当进行调整。并与股东沟通,是否要调整出资金额和出资形式

2、新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职权:删除了“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关于董事会职权‍♂️删除了“制订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3、新公司法对于经理职权,不再采取列举的方式(旧公司法列举了八项职权),而是规定经理职权由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

故章程中可以不再写明经理的具体职权而是由董事会给出概括授权清单或具体场景进行单独授权;

也可以不做调整⏳仍然按照就公司法列明八项职权

4、股东会表决规则,旧公司没有明确规定股东的一般事项如果通过,由章程自己规定有的公司用的表述是“一般事项,

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新公司法明确了“过半数表决权”,可以同步

5、新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删除了“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规则,直接进入“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不删除“过半数同意”也没关系,因为该规则允许“章程另有规定”


改了!新公司法又改了!这条最重要❗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