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下午 15:59

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

旧《行政处罚法》对什么是行政处罚,一直缺乏从法律上下的定义。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为“行政处罚”下一个定义。新《行政处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较为全面地反映了行政处罚的内涵和外延,也有利于将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区别开来。

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进行了调整,第九条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基本种类,即财产罚、行为资格罚、人身自由罚和声誉罚,使行政处罚的分类更加科学。

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地方在实施旧《行政处罚法》中普遍感觉这一规定对地方性法规的限制过于严格,不利于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在第十条增加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在第十二条增加一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但为了防止行政法规和地方


新《行政处罚法》的改变和突破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