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下午 12:01

关于投资者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恒宝股份,00210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进展:部分投资者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进行立案,目前正等待下一步的安排。该索赔案件持续进行中,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报名参与索赔。

投资者之所以对恒宝股份(002104)发起索赔,是源于2023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一纸罚书。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恒宝股份(002104)将专网通信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中国证监会对恒宝股份(002104)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恒宝股份(002104)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18年4月27日到2022年9月3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002104)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恒宝股份(002104)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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