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下午 12:03

近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无辜“躺枪”。其与北京市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握奇,2016年12月26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万专利之争尚在二审审理当中,并未定案,却被列入了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七大典型案例当中。有专家认为,将一审未生效案件作为案例在报告中采用值得商榷。

据悉,这起在业内外广受热议的天价专利案,曾于去年12月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作件正在依法审理当中。这就意味着一审的判决并未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鉴于恒宝股份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故一审的判决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将一件一审未生效案件列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在报告中采用,受到业界关注。

在载有七大典型案例的报告中,其他六大案例均为终审或不涉及争议的案件,唯有握奇与恒宝股份的U盾专利之争因尚未终审宣判、一审判决未生效却被树为了典型。目前,恒宝股份与握奇的专利案正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一审判决未生效,又未终审判决,这样一件特殊的案件与其他六大终审或不涉争议案件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别。

同时,还有专家认为,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将属于现有技术,恒宝股份相关产品与涉案专利并不相同,恒宝股份无论是从现有技术还是技术对比来看或许并不构成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即全面覆盖原则。

所谓全面覆盖原则(又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以下合称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对应并且相同,或者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也就是说,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XXX,其特征在于包括A、B、C。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A、B、C这3个技术特征就构成侵权,如果只包含了A、B,则不侵权。这也是当前双方争执的一大焦点问题,部分专家认为

因此,如果二审法院认定恒宝股份不构成侵权,5000万赔偿也将不复存在。所以,尚存在众多疑问和不确定性的案件被列为知产典型案例,引发业界关注。

此外,涉案专利还被案外人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自知识产权相应部门2016年6月受理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以来,至今已逾14个月,超过了正常审查时间,其审查结果却迟迟不落地。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案外人提交了无效申请外,恒宝股份、北京华大智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等均以公司名义就涉案专利向知识产权相应部门提交了无效申请,可见握奇专利的有效性存在众多疑问和变数。

几乎与此案同时,互联网圈还有另一起更受瞩目的案件——“亿元输入法专利权”之争,便以权利诉求方因专利被宣告无效而撤诉草草收场。如果,恒宝股份与握奇的专利之争中涉案专利也被宣告无效的话,握奇诉恒宝股份U盾专利侵权案也将出现剧情逆转。

重新梳理此案,能够看到美国和欧洲专利局驳回过握奇的专利申请。

握奇曾于2006年8月7日,向世界知识产品组织(WIPO)提交了国际申请(PCT/CN2006/005),并于2007年9月,向美国提交了专利申请。2011年11月2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引用了一篇美国专利(US20050232471)向握奇发出驳回意见通知书,握奇修改申请文本后再次提交申请,但美国专利商标局未接受握奇的修改,发出最终驳回意见书,握奇公司于2012年2月7日被迫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放弃取得专利权的声明。

2007年9月11日,握奇向欧洲提交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局审查该专利的过程中,进行检索则发现,在握奇申请该专利之前,已有三家公司就该技术申请了专利,且进行了公开,在欧洲专利局发布的补充检索报告中引用了三篇公开的专利文件:WO00/42491A1、US2004/129787A1、US2004/186995A1,并指出握奇公司专利申请相对于已经公开的技术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2012年2月16日,握奇专利在欧再次被驳回。

当然,国内外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也可能有所变化。到底谁是谁非,还有待法律的裁决。相信未来,法律和公正将得到彰显。

(不保证以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仅供参考,据此投资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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