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午 7:09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门学问。人类与犯罪做斗争的历史,绵延而悠长。在总结过往经验基础上,人类慢慢明白与犯罪做斗争最好的方法,其实不在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在摒弃同态复仇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法律规范以实现对犯罪的抗制被认为是最好的手段。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类实施犯罪是因为从中获得益处。如果人类在实施犯罪前能够进行所得与所失的衡量,在利益不均衡或者对自己有损时,就会放弃实施犯罪。而刑法恰恰创造了这一衡量的契机。因为刑法完全可以视为罪刑的价目表,就好像餐厅点菜的菜单一样。实施犯罪意味着刑罚的伴随,刑罚意味着痛苦,所以经过衡量就可能及时制止自我行为。这一过程被认为是刑法的行为规范功能。

通常我们说刑法,指的是刑法的具体条文,专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的渊源有三: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单行刑法是由特定机关专门发布的带有刑罚的规范。附属刑法是民商法、经济法等其他部门法中带有罪刑的规范,这至少意味着刑法的内容,并不仅仅规定在刑法典中,而是存在分散规定的可能。德国日本多存在附属刑法,相比我国其实严格来说,并没有附属刑法。在行政法中经常出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并不能单纯认为是直接规定了犯罪和刑罚,定罪量刑仍需要回归到刑法典中。至于单行刑法目前一般认为我国在外汇犯罪上存在1部单行刑法。不过整体来看,所谓刑法就是刑法典。

最后,在刑法研究上行成的学问就是刑法学。以刑法作为研究对象,并产生特定的刑法理论。在古代这门学问被称为释义学。由于重在对刑法条文的解读,可见刑法解释学在刑法的重要地位,因而刑法学也主要是刑法解释的学问。如果解释面向文本,那么,刑法哲学则是刑法条文之上的应然存在,按照国内刑法哲学先驱陈兴良的意思,哲学有引导刑法并检验刑法内容合理性的存在,至少刑法哲学的出现一方面增强了刑法的理论色彩,另一方面也使得刑法学的发展步入新的境遇。德国称刑法学为教义学,我国学习德日几乎到了言必称德日的地步,以至于近年来法教义学极为盛行。然而,教义学带着基督教的色彩,究竟是指什么,至少远未达成共识。如果仅仅是法解释学,那么用教义学这样一个玄而又玄的名词,大约只有装潢和充门面的意思了。华东政法大学杨兴培教授比较喜欢批判,按照他的意思,我总结起来就是有些词是不需要的,比如法益,教义学大概也免不了被批判。

第一讲是开篇,只是用来浅尝辙止,不在于宣传学问,重在了解基本的概念区分。刑法学曲径通幽,至少到现在为止,纵然体系精深,但我辈说已经通晓,也是极其不容易的。旧问题尚待解决,新问题层出不穷,大概是当下刑法学最好的注脚。


第一讲   刑法是什么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