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午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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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基本概念
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在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通信用证券资金账户,向其提供担 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资融券交易
普通买入:使用信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买入担 保证券,该交易不产生负债。
普通卖出:直接在信用账户内卖出担 保证券,该交易也不产生负债。获得资金可以用来偿还融资的负债。
融资买入:即买空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证券,到期后归还本息。通过融资买入的证券必须是证券公司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产生利息算头不算尾。通过融资买入的股票分别计算在沪深两市新股申购的额度里面。
融券卖出:即卖空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获得资金,到期后归还证券和利息。通过融券卖出的证券也必须是证券公司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不得采用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卖出。所得资金处于冻结状态,仅可用于买券换券操作。只有通过现券还券了解负债后,该笔资金才会释放。
权益归属
融资:权益归客户所有。
对于融资买入证券派发的现金红利、红股、权证的权益,公司在收到证券发行人派发的相应资金或证券后,直接将相应权益计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或信用证券账户。
对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权益的,客户通过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缴款和配售委托操作。对于证券发行采取市值配售发行方式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纳入其对应市值的计算。公司根据客户认购意愿和缴纳认购款情况,直接通过信用证券账户发出认购、配售委托,但并不影响客户对证券公司的实际融资负债金额。
融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在客户融券卖出且未还券期间,融券卖出证券发生权益的,客户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在规定之日前,提前了解负债。或者可以按照合约给证券公司一定补偿。
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将在红利发放日清算后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的红利数据,由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红利扣收。若扣收不成功的,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在客户负债中计入现金红利金额,并按融资利率计算利息,客户在还券时除归还未偿还证券数量外,另须现金补偿现金红利和由此产生的利息。
对于红股,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在除权除息日清算后,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的红股数据增加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应还券数量,从而既实现了客户的权益,又确保了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融资融券主要风险
市场波动风险: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放大普通证券交易的市场波动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遭遇较大资产损失。投资者既要提高投资能力,又要制定严格投资纪律,设置严格的投资止损标准,避免市场波动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当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 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 保比例时,投资者如果不能及时提交资金、符合要求的证券等担 保物,将面临强制平仓带来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及时足额提交但保物,避免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
单一证券异常风险:单一证券异常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 保比例急剧下降,引发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投资者应采取组合投资方法,规避集中投资单一证券带来的异常波动风险。
债务风险:投资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时,将面临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后仍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将面临债务追偿、直至起诉。
融资融券风险控制
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融资融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要求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客户资信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
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方式
(1)追加担保物:投资者将追加的担 保物(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入投资者的信用资金账户或信用证券账户。
(2)自行平仓:通过卖券还款、买券还券、直接还券或直接还款等方式全部或部分偿还融资融券债务,使得收盘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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