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上午 10:42
提起个税很多人有话要说,什么提高起征点、以家庭为单位计税等,其实这些问题与绝大部人无关,因为根本不用交个税。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14.1亿人里有大约7.4亿工作人口,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到7000万人。换言之,至少有6.7亿工作人口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他们交的所谓的“个税”实际上是社保。
以全国社保基数下限最高的上海为例,个人需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和0.5%的失业保险,一共是10.5%;上海2024年的最低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所以每个月至少需要从工资中扣除767.55元缴纳社保,一年便是9210.6元。
假设张三每月税前工资为5500元,扣除社保及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到手的钱低于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即便不符合任何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也用不着缴纳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我才说大部人的“个税”实际上是社保,既要缴纳社保又要缴纳个税的工作人口只有6000多万,远低于总的工作人口数。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以为我要吐槽社保制度给中低收入者造成较重的经济负担了?
恰恰相反,下面我将告诉你为什么收入越低、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人相对于高收入者而言反而是社保制度的受益者。
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容易被人忽视的失业保险,我们仍然以上海政策为例。前面说过失业保险的个人承担比例为0.5%,上海的最低缴费基数为7310元,每月需要支付36.55元的失业保险,最高缴费基数是36549元,对应的失业保险费用为.75元。
张三和李四,分别按照最低的36.55元和最高的.75元缴纳失业保险,整整差了5倍,而失业后两人每月能够领到的失业金是一模一样的,均为第1至第12个月每月领2055元,第13至第24个月领1644元。
如果说失业金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那么几乎没人敢说自己不需要医保,这项最重要的保险同样是收入越低、缴费越少越“占便宜”。
继续上面的例子,这次我们假设张三还是按照7310元的最低基数缴费,为了方便计算假设李四每月的税前工资是3万元,按照该基数缴纳医保。
个人缴费比例为2%,张三每月承担146.2元的医保,一年为1754.4元,李四每月承担600元,一年为7200元。注意,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职工的个人账户,看病时直接用来抵扣医疗费用。
上海的医保报销制度是这样的。先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花完后再全自费500元,之后按照医院级别报销一定的比例,如三甲医院可以报销70%。我们假设张三和李四当年均产生了6000元的医疗费且都在三甲医院治疗,两人的医保报销情况如下。
张三:先花个人账户里的1754.4元,再全自费500元,还剩下3745.6元的医疗费,可以报销70%,也就是2621.92元。
李四:当年个人医保账户入账7200元,完全覆盖了6000元的医疗支出,一分钱也没的报。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从职工每月税前工资里扣除的,本质上是工资的一部分,说得再直白点是自己的钱。这意味着张三的6000元医疗支出中有3378.08元是自己的钱,报销了剩下的2621.92元,李四则全自费就医。
假设取消了医保会怎么样呢?
对李四而言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他看病的所有支出原本花的就都是自己的钱,张三不同了,他得多付2621.92元。
如果两人的医疗支出为1万元,那么有医保的情况下张三可以报销5421.92元,李四可以报销1610元,差距还是非常大的。同样,没有医保的话张三多花的钱比李四多多了。
养老保险的情况更加复杂,需要用到诸多假设和精算,本文就不一一计算了,但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养老金的计发原理与失业金以及医保是类似的。
综上所述,虽然大部分人的税前收入转变为可支配收入的过程中社保是最大的支出,个人所得税不多甚至没有,但社保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中低收入人群。相反,收入较高的人反倒无法从社保制度中得到太多的“便宜”。这是社保与商业保险的最大不同,并非完全按照谁贡献多谁受益多的原则实施,存在一定的“劫富济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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