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下午 19:09
本报记者 黄辉 周孝清
本报通讯员 游松
借给朋友4000多元,却一连几年要不回来,这已成为江西南昌市民孙某的一块心病。
供“免费法律咨询”且“包胜诉”。
“案子金额
之后几天,孙某一直追问案件进展情况,刘某都没有回复。见情况不妙,孙某提出退还2000元服务费,却被告知其已享受了法律咨询服务,费用恕不退还。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以法律服务供给者身份进入法律服务市场。
然而,一些法律
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投诉案件66起,且该类投诉呈持续上升趋势。
群众投诉遭遇骗局
2023年底,来自浙江的吴女士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一名男子,两人聊得甚是投机,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对方以兼职、投资为由骗走她24万元,之后就失联了。
人财两空的吴女士心有不甘,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骗资金。为此,她上网寻求法律咨询服务。
在天花乱坠的网络广告中,她进行了一番筛选,从中选了一家江西的法律咨询公司。掏了2000元“诉讼服务费”,心想着官司应该“稳了”后,随之而来的结果却让她大跌眼镜。
这让吴女士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在支付2000元“诉讼服务费”后,吴女士与该法律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咨询服务合同》。此后,对方只是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尽快去公安局报警”,就没有下文了。
对于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吴女士要求该法律咨询公司退还2000元服务费,但被对方以“服务已履行完毕”为理由拒绝。
途径寻求救济。
夸大承诺误导群众
大承诺“案子包赢”“包胜诉”误导群众……可谓乱象丛生、花样繁多。
乱象之二:打“低价牌”揽客源。不少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为了揽收客源,挖空心思、想尽办法,除了在广告宣传上有意混淆诉讼代理与法律咨询的区别,
乱象之三:虚假承诺。面对当事人时,某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声称可为当事人挽回全额损失,或许诺获得高额赔偿,以吊足当事人胃口。但这些承诺往往过于乐观,并无法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当事人在支付服务费后往往发现,这些公司无法兑现承诺或者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以达到预期结果。
建立规范有序市场
针对当下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越
、审慎委托、防范风险。
案件,不得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
、通报一起。
律服务市场,仅仅依靠律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监管职责,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为此,廖泽方建议,一是设立准入制度。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的设立设定行政许可,出台有关规范和标准,明确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的设立形式、条件、经营范围、人员资质等规则,对其登记设立前置许可程序,保障市场的有效监管。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重点主体、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推动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全方位、广
“决不允许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之类的机构‘游走’在监管边缘,虚假宣传、招揽业务、误导群众。”廖泽方说。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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